根据美国移民局最新声明显示,为落实川普总统第14418号行政命令,将长期仅适用于外国外交官子女的例外,扩大到更广的“外国政府雇员”子女。
这意味着,如果在美国出生的孩子,父母双方都不是美国公民、且至少一方是外国政府雇员的话,其孩子不能直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,可登记为永久居民(绿卡)身份。
范围
哪些群体被认定为“外国政府雇员”
8月6日,川普签署了两项行政令,其中第14418号行政命令《继续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意义与价值》。如今,国土安全部根据这项行政令,制定了具体的政策,将“外交官”扩到“外国政府雇员”。
规则以“外国政府雇员”取代原先的“外国外交官”。纳入范围包括:获美国承认的外国外交官;外国使领馆中该国本国国民雇员;以官方身份受雇于外国政府的人员;以及受雇于享有国际组织豁免权的国际组织人员。
排除范围同样写明:外国官员的私人雇员或随从;某些国有企业雇员;为外国政府工作的第三国国民;某些承包商;以及以私人身份访美的外国政府雇员。
简而言之,只有持外交护照或者部分公务护照的人,赴美生子会受影响,持个人护照赴美生子的基本不受影响。
留意
再次更新I-485表格
与此同时,近期申请绿卡的人士注意了,9月18日之后移民局同步更新I-485表格及说明,将“在美国出生的具有外交身份的个人”改为“在美国出生的外国政府雇员的子女”。G-325R表格也作相应调整,覆盖那些在美出生、未获公民身份、又不选择按新规登记绿卡、但仍须按《移民和国籍法》办理外国人登记的儿童。
因此,在这转换表格的周期,切记下载表格后及时填写提交,不要提前下载,更不要拖延提交,否则提交成失效的旧表格,不仅申请费打水漂,还会落个“被拒”黑历史’。
